Gold Rush*
“If the shoe fits walk in it 'til your high heels break.”——Taylor·Swift《Long story short》
五条悟的生日是冬季,赤道附近很热,脱离赤道的地方很冷,当然也不是全部都很冷,冷其实也分很多种,干冷是漫天飞雪扎的满眼生疼,湿冷是带着液氮的绣花针,一针一针,皮肤不冒血的酸疼,骨髓要被冻干的恶毒,偏偏怎么样都是看不见白花花的雪刀口。
冬季又要到了,现在是十一月底,恰巧是这个寒冷季节还略带着暖意的最后一日。
飞驰的福特车在看似广阔无垠的高速公路上一马当先,寒风疾驰,哗啦哗啦地滚过车窗,似乎是要将这辆与自己正撞的人造机械掀翻在地,车灯照射出来的光线左右摇晃着,若它能发出声音,那一定是叮叮咚咚的抱怨和乌七八糟的咒骂,轮胎吱呀吱呀地作响,伴随着没有盖紧的后备箱的金属张合时的撞击声,杂糅成一坨被人弃置的硬纸团,像个还保留着些许自我意识的醉汉洋洋洒洒地朝着天上撞去。
车载音响循规蹈矩地播放着他们常听的歌曲,并不是些什么富有激烈的电子鼓点的流行歌曲,更像是某种午后小调,若不是紧随其后的警笛大作,闭上眼睛都能从放空的大脑中一丝不漏地寻觅到静谧午后的闲散时分。
——“You booked the night train for a reason”
“So you could sit there in this hurt”
……
——“One for the money, two for the show
I never was ready so I watch you go”
……
银白色头发的青年漫不经心地调试着车载音乐,从列表的第一列一直到最后一列,每一首歌都不会超过二十秒就被切掉,他似乎突然着迷上了这般只有小孩子才会做的幼稚且惹人恼怒的行为,却又偏偏乐此不疲,不以为然。
“你幼不幼稚,悟。”
“嗯?我有吗?”
“有。”
“Get away from her you bitch!*”他用拳头狠狠地砸向屏幕,然后佯装出一副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模样,继续我行我素。
被称作“悟”的青年懒散地取下墨镜,将线条优美的堪称教科书式的小臂悬在车窗外面,寒风排着队打在他暴露在外的肌肤,撞击的一瞬间却以一种狡黠的模样温顺地滑了过去,由于车速太快的缘故,昏黄的路灯由点急速地构成了线,藕不断丝易连,一条一条人工色彩的线又组合成了一道一道光墙,是要把这条公路与和它息息相关的灌木丛生硬地隔阂开,撕裂开,却又是流不出一滴血的冷酷。
他看起来就像是住在这里的人,是的,他看起来就像是这个世界的本身。
“这里便是美国了?”黑色头发的青年点了一支烟,光照在他优越的侧脸上,影子随着不知道混杂了些什么的光快速地倒退,出现,再倒退,来来回回,却千差万别。
“这里是美国。”
跨过没有名字的警戒线,往后回望是万籁俱寂的无人区,瞻仰着前方是流光溢金的地平线,警笛声回响在空旷的原野上,腾空的直升机带着它那糟糕的螺旋桨将平静的夜空卷成一个漩涡,阴冷的空气和诡谲的温度争先恐后地涌入,月光都要被绞成泥。
在这片魔幻的,全然纸醉金迷的国度里,每个平平无奇的好看女人都可以是伊丽莎白·泰勒,每一个盲目自傲的男人都可以摇身一变为克拉克·盖博。这里是美国,从来不会缺乏烂俗的胭脂情缘,从来也不会重复单调的婚姻之变,金发美人,紧身白裙,红色嘴唇,还有像是黑色大丽花与她那成百上千的美国恐怖故事,会绑架小孩子的滑稽小丑,仅凭月光便能永生的怪胎和大大小小的流言蜚语,但这里的人们决口不提现在的匆忙生活,却永远地将九十年代的黄金挂在纤瘦的脖颈处,如盛夏的中午亮的发白的日光,打在他们脸上的阴影深的像是要镶嵌进肉里。
警车穷追不舍,再平静的夜晚也见不得零星碎子的点点星光,车身周围形成了小小的风漩,将那些可怜的,耷拉着半边脑袋的野草野花连根拔起,随即又被轮胎碾了个粉身碎骨,不知道黎明来临的时候过路的拾荒者会不会注意到这些柔软的植物组织,如果看到了,也仅仅只是看到了。
这里是美国,Welcome to New York。
“前面我减速,你看好就跳,”开车的黑色头发青年利落地将散发捆起来,周围混成浆糊的声音络绎不绝,他伸手推了推副驾驶上的人,清了清嗓子,“悟,下车小心。”
没应,沉默了两三秒后对方开了口。
“杰,你不会又想把这辆福特毁了吧?”
“你也可以考虑不下车。”
副驾驶上的人听完后撇了撇嘴,极不情愿地用手比了一个“OK”,侧着身子回过头去看追赶在后的红蓝线,不知道是不是光线的物理本质又或是丁达尔效应,如利刃一般的犀利,齐刷刷地切断了旁白的所有景象,那是一把刀,驱赶着本应降临的黑夜,愣生生地将漆黑的幕布割出一道难看的伤口。
车门“咔擦”一声被打开,冬季夜晚的冷风挤着门缝呼啦啦地倒灌进车内,差不多是睁眼闭眼的功夫,像猫一样的,白色头发的青年从福特车上跳下,滚进了咋咋呼呼的灌木丛里,掀起了一阵不必要的自然的骚动。
拖拉着半边未闭合的车门的福特车立马掉了一个急转弯,被消耗的垂垂老矣的车轮胎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在水泥板上划出两道深黑色的焦痕,它停在那里,不动了,似乎是知道自己大限将至,便听天由命似的干脆坐以待毙。
青年下车,后退了一段距离,尽量保持与福特车的安全距离,举起双手装饰出一副缴械投降的乖巧模样,警车蜂拥而至,可偏偏那紧张而局促的样子像极了跟在某位大热明星背后的狗仔队。
这里是美国,是朱丽叶特·刘易斯和费·唐娜薇的祖国,高调柔情的痴嗔和脆弱的叛逆被一场冬季的狂风吹得没有一丝优雅可言,盛夏的降临似乎遥不可及,即便是再纯粹的热烈也在凛冬的冰冷面前束手无策。
车辆爆炸的时候,五条悟回头看了好久好久,他看见硫火,看见藏青色的烟雾盘旋而上,看见很远处那片被灯火染成赤红色的城市,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躲在一堆较高的灌木丛后,朝着他比了一个V字手势。
天逐渐亮堂了起来,天际线变成了金色,准确来说是耀眼的白色中掩藏了些单薄的鹅黄色,风吹在身上时还是会毫不留情地带走表皮上的温度,即便是能够看见太阳,可现在是冬季,天气依旧冷的让人发指,如果按照五条悟的话来说,那高悬的太阳比冰箱里的电灯泡还次。
“杰,你受伤了。”五条悟指着夏油杰的手臂说道,那条流了血的手臂上面纹刻了一条样貌憎恶的东方龙,盘旋着结实的肌肉缓缓向上,一直到脖颈处,张牙舞爪的模样像是活了一般,却又盘踞在原处像死了一样一动不动。
“没事,你拿着什么?悟。”
“嘛,张贴在电线杆上的通缉令而已啦~~”
被撕成两截的纸张又被人随意弃之,借助着清晨的曦光才能渐渐分辨出上面的内容,或许已经不需要辨认些什么了,复印在白纸上的人像正悠然自得地走在前方,连头也懒得回,就那么潇潇洒洒地走着,相较于公路上的惨状也实在是讽刺。
通缉令上将五条悟和夏油杰两人的悬赏金提高了两倍,况且还不加上几年前欠下的旧债,照着这样算下来,两人就已经是身价最高的在逃犯了。
把这些拍成电影都不足为过,这里是美国,一切皆有可能。
作为在逃人员的两人,通常只能在没有营业执照的汽车旅馆留宿,有时候运气好一点,可能会住进环境稍微干净些的旅店,甚至还会有自带的浴室,如果运气实在是差到家了,一张勉强能容得下他俩的小床,一张勉强能摆放衣物的桌子,就足够了,不过大多数情况就像现在这样,不是很好,也不能算太糟糕,在歇息到不得不离开的时候,伴随着第一道晨光又或是最后一盏街灯的熄灭,他们将永远地从暂居之地消失的无影无踪。
那是一座宽敞的棕色木构维多利亚式房屋,旅店的老板是一个带着破裂镜片的老花眼镜的矮老头,夏油杰和五条悟到来的时候,勾着腰的老板娘还在修检着一台年久失修的电暖炉。
夏油杰和五条悟有很多来路不明的身份证件,有些是抢过来的,有些是偷走的,当然更多的是从一名叫家入硝子的亚洲女人手里购入的,原本活得明明白白的女人前两年犯了事,在酒吧里抽烟喝酒的时候敲碎了一名猥琐大汉的头盖骨,随后被判成防卫过度被丢进了监狱。
不过她现在终于蓄起了长发,但是抽烟的恶习依旧未改,不得不说她和某一位来自德文波特的女歌手有着极高的重叠度,总是没什么大的表情变化,但若要她说出些什么,哪怕是经历过两百年愆期的人也未必能如她那般苛刻凌冽。
“你可别活成一块木头,五条悟,”酒吧里的灯光涣散,她没和五条悟碰杯也并未喝多,语气里却带着一股子听似故意装出来的老成的腔调,“你嘛,好歹也是一个天才,不说留名青史吧遗臭万年也倒是勉强够格了。”
屋子里的灯有些不好使了,光线惨淡,是白炽灯,这让五条悟想起了他和家入硝子经常约酒的那个简陋的小酒吧。灯盖里堆积了一些不太好清除掉的飞虫,不过这还算好,他们住过更糟糕的。
把装着赃物的行李箱的随便扔在积满灰尘的角落里,夏油杰点了一根烟,他第一次抽烟的时候被呛了个半死不活,一旁的五条悟还笑嘻嘻地为他拍照留念。
第一次抽烟,抽的应该是女士烟,夏油杰有些记不清了,不过后来也就习惯了,那种说不上来是什么类型的苦味,明明在口腔中交融起来的味道五味杂陈,但是将那股白烟缓缓吐出时,所有的味道又单调地变为了一种古怪的气息,没有人能说得上来那种味道,有人说那是烟草味,一传十十传百,那也就是了。
“So bitter,你闻起来就像是一股子龙胆草的味道。”
“那你把鼻子捂着。”他不耐烦地回嘴。
“嘁。”五条悟嘴里含着一块水果硬糖,是随随便便在杂货铺都能买到的,也不知道他怎么得到的这块糖,不过它现在就在那温润的舌肉上,一点一点地融化。
夏油杰掐灭了烟,轻轻叹了一口气,他把头发散了下来,不,应该说他在奔向那辆已经被烧成铁皮残骸的福特车时便是这幅慵懒闲散的模样,风从窗户缝儿里蹑手蹑脚地钻了进来,撩起他垂在肩头的黑发,影子被冬日初升的太阳拉扯到橘黄色的白墙壁上,上个世纪的电影海报就俯首在那黑色的油画旁。
五条悟从床上支起身,本应该看上去拖泥带水的宽大的呢绒风衣却在他的身上出了奇的合适,白色的高领毛衣没过了他好看的下颔线,此时此刻的他正戴着耳机,饶有兴致地把玩着一副墨镜。
“邦尼和克劳德。”
“什么?”
五条悟指了指影子的方向,夏油杰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了过去,优美的黑色曲线旁张贴着一张老旧的海报,仔细辨别一下上面的字样,写的是“BONNIE AND CLYDE”,再多看一两眼,年轻张扬的邦尼和英俊潇洒的克莱德面前的挡风玻璃上被子弹击穿了四个孔,克莱德一只手搂着对方的香肩,另一只手把持着粗制滥造的方向盘,海报的右上角用黄色边缘的红色字体写着三句引言:
“They’re young……”
“They’re in love……”
“And they kill people”
真实的邦尼并不喜欢人们授予她的定位,以至于后来他们在逃亡途中绑架了一个警官时,邦尼特地告诉他自己不喜欢抽雪茄,让他给记者澄清这一事实,然而在费·唐娜薇和沃伦·比蒂主演的电影里,邦尼依旧戴上了一顶贝雷帽,而她在荧幕上的造型却从一位金发褐眼的忤逆女郎摇身变为了一位爱抽雪茄的女悍匪。
雪茄,没完没了的雪茄。
滑稽,荒谬,可最后那部电影却成为了经典,倘若邦尼还在世的话,倒也说不定她会接受这样的现实。
万幸的是她已经死了,被乱枪打死的。
冬日的中午依旧寒冷,可供自然回热的温度几乎寥寥无几,像是漂浮在浅水坑上的浮冰,随着缓缓向前的流水慢慢地消融,最后与水融为一体,也便逐渐失去了所剩无几的温度。
夏油杰眯着眼睛倒在床上,床铺上有股怪味儿,好像是没有洗干净的洗衣液和黏腻的廉价香水味儿混杂在一起,总之闻上去就很俗气。
困意像是潮起潮落的海水,忽而涨潮上了岸,忽而声势浩大地褪去。
“杰,我困了,”五条悟抱住身旁半梦半醒的夏油杰,黏黏糊糊地扎入对方温暖的怀里,“你说,我们可以环游整个北美洲吗?”
“你……困了就睡吧。”
“杰,”五条悟突然抬起头,就那么直勾勾地看着对方,蔚蓝的眼睛不牵扯进一丝杂质,贝加尔湖水般清澈悠扬,“如果能活过明天的话我们就去洛城吧。”
“不,”几乎是没有一点迟疑,夏油杰回答的干脆利落,“去加州。”
California,Where your dreams will come true.
“不,去洛城!”五条悟噌地一声爬了起来,不愉快地反驳道。
“加州,我说加州就加州。”
“不!洛城,老子要去洛城,杰你要是不跟我走的话我就自己走!”他说完就准备翻下床,而那双蓝色的眼眸却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枕边人的动作。
一只手攥住五条悟的手腕,又把他从床边缘生拉硬拽了回来。
“……先去加州再去洛城。”
“信不信老子一枪爆了你的头……”
零八年,在一个早就被模糊的炎炎夏日,夏油杰和五条悟踏上了一条逃亡之路,时间再往前提一些,五条悟还是一位打扮得体的正常人,不过后来夏油杰才认识到像五条悟这样的人,能在没有认识自己的那些年伪装成一个大众情人,尤其是受女性暧昧的翩翩公子,奥斯卡影帝实至名归。
夏季是一个奇幻的季节,似乎在这说短不短,到长不长的三个月里,好的坏的,浪漫的心碎的,情窦初开的深谋老略的,欢欣的痛苦的,就连这个世界都将狂欢和别离默认给了夏季,或许是因为在这个季节,身体不用承受再多的负担,聒噪的环境使人头脑发昏,于是做出脱轨的风流韵事都可以归结为少年人的桀骜不羁和出言不逊。
厌倦了父母无休止的争吵以及上升到家庭暴力的平庸生活,夏油杰离开家的时候将自己偷偷摸摸存起来的零花钱全部压在了两个妹妹的枕头底下,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传统习俗,反正是有好的寓意就对了,他还记得离开时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天气渐渐炎热了起来,原来那天是立夏,但风拂过脸颊却依旧有些寒意。
“杰,你在想什么?”
“没什么,很早以前的事了。”
“我们得想办法住进Rebekah的大宅子。”
“然后把邻居家的狗偷出来染成酸橙绿色。”
“Of course.”
五条悟从对方的怀里挣脱出来,他的眼睛很漂亮,蓝色的,像是烈日下被照耀的浅海处的海水,天空放晴时的一抹蓝,是最遥远的,最深沉的幻梦境乡,又像是洛夫特拉夫特笔下最吊诡的古老和最诡谲的莫测。
“杰,看我一眼呗。”
“你想让我溺死在你的眼睛里吗?”夏油杰虽然嘴上是这样侃侃而谈,但目光仍然被卷进了那道湛蓝色的漩涡中,他真的要被溺死在五条悟的眼睛里了,如果不是今天,或许就是明天。
“我们可是历史上身价最高的‘闪灵杀手’哦~”
“哼,的确,悟,”夏油杰轻笑道,却没有戏谑的意思,他撩起对方的内衬,触碰到温热的肉体的一瞬间便像是陷进了天鹅绒里无法自拔,“你在跟我走的时候难道就没考虑到死亡吗?”
五条悟楞了一下,像是想起了什么,然后又笑了笑。
“反正要死一起死,”他说,“nobody,no crime.”
“I guess so.”
夏油杰离家之后再杂货铺打过零工,他没有固定的上班地点和时间,但对于像他这样只用把自己凑合过去的人来说,在旁人看来这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也不失为一种觊觎自由的解脱。一年过后,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华尔街的银行纷纷倒闭,许多人一生的财富伴随着股票大楼的坍塌而幻化成泡影,而正所谓树倒猢狲散,一些曾经辉煌过的商业门店也紧闭上了大门,银行门口每天都会有人举着牌子前来讨债,只可惜无论怎么游行示威得到的结果也只能是无尽的绝望和无休止的等待,并最后在焦虑中耗尽生命。
蝉鸣不断的盛夏,蓝色眼睛的少年站在阳台上,手里拿着哈根达斯的盒装冰淇淋,正巧看见了在自家车旁徘徊的夏油杰,于是一串钥匙从天而降,正好打着夏油杰的脑袋,他恼怒地抬眼望去,却看见一双蔚蓝色的眼睛笑意盈盈。
“杰真的是好无聊的一个人啊,”五条悟捏了捏夏油杰的脸颊,“我们来玩‘大富翁’吧,杰。”
“不玩,累得要死。”
“啊啊啊,杰每次都是这样说的,对我就这么不耐烦吗?夏油杰你是我见过最无聊的人欸。”“是是是,我最无聊,大少爷就高抬贵手放过我吧。”
“You bitch。”
之后五条悟便自言自语了很久很久,这个人翻旧账一向很上道,况且他是铁了心不想让对方睡个安稳觉,夏油杰在一旁躺着听完了他的抱怨,没应,眯着眼睛躺了一会儿,骤然起身将毫无防备的五条悟压在身下,却未料到对方也不甘示弱地扯住他的衣领把他往自己身边靠,随后一个反手把自己抵在床边缘处。
“非要把你那张脸揍开花你才高兴是吗?悟。”
五条悟狡黠地笑了笑。
“看看这次谁赢?”
“到时候你可别心疼你的脸。”
于是他们在那张狭小的床铺上大打出手,本来就皱巴巴的床单现在看来更是乌七八糟,虽说是两个大男人之间的干架,但两个人却打着打着就不自觉地咬住对方的嘴唇,把它咬出血,擦干净,然后又对着对方那张精致漂亮的脸揍上一拳。
第一次见面,五条悟搭着夏油杰进了城,莫名其妙地,两人在一起谈天聊地,亲热的模样像是多年未见的老友再度重逢,可是两人从来都没有见过面,哪怕在梦里都没有见到过。五条悟下车给对方买了樱桃味儿的可口可乐,给自己则是买了一根牛奶冰棍,夏油杰提醒他车上还有一盒快要化了的哈根达斯,五条悟瘪了瘪嘴说不要了。
他是看上去那样的单纯,似乎没有一点戒备心,再望向他湛蓝色的瞳孔,却又是另一番像深海一般的深不可测。
临别的时候五条悟突然逮住了夏油杰,问他是不是当初是想来偷这辆车,夏油杰愣了愣,然后说了实话。
五条悟这个人,任何人都没办法对他撒谎,他的眼睛似乎是有魔力般,好像是海,是天空,又仿佛是一面光滑的镜子,能够照映出所有东西。
城市会在他的眼瞳里安静地燃烧,连同天空也充斥着汽油。
炙热的下午发生了许多事,夏油杰当着五条悟的面抢劫了一家店面极小的房屋中介所,随后两人飞快地跑上了车扬长远去,当时两人都是22岁,只不过一个已经满岁,一个还要熬到冬季。
那天的车载音响里播放着《The Last Great American Dynasty》,时至今日这首歌还安静地躺在播放列表里。
——“There goes the last great American dynasty”
“Who knows if she never showed up”
“what could’ve been”
……
——“There goes the maddest woman this town has ever seen”
“She had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
——“I had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从此以后五条悟便和夏油杰形影不离,几乎每一场精心策划过的或者是冲动行事的犯罪都有五条悟的参与,有一次他们不得不到一处十分破败的公寓里过夜,第二天早上夏油杰带着五条悟起来练习如何使用手枪,他们偶遇了房子的主人,主人是一个穿着打扮看上去十分检点的女人,看见枪支便与他们保持了一段距离,战战兢兢的女人告诉两人这间公寓本来是她的,只不过现在要拿去交给银行做抵债用。
五条悟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嘴里含着一颗水果硬糖,等女人走后,五条悟一改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一脸严肃地问道:“你刚刚为什么不打死她?”“嗯?”“没看过《闪灵杀手》?”“……那是什么啊??”夏油杰问,然而没等到对方回应便捧腹大笑起来,他笑的满脸通红,就快要喘不上气,五条悟站在一旁安静地看着,阳光斜照在他身上,整个人看上去像一尊漂亮而阴郁的瓷娃娃。
随后夏油杰便和五条悟扭打在了一起,与其说是扭打,倒不如说是贪婪地汲取着彼此之间急速膨胀的热度,他抱着对方在硌人的洗手池旁不熟悉地亲热,又或者是在冰沁的陶瓷地板上以一个乖张的姿势做爱,两人的身上留下大大小小的伤痕,看上去像是一条又一条细小的赤蛇沿着肌肤的纹理匍匐前行。
22岁第一次尝食禁果,惊险刺激而又奇妙无比,像是尝试了一堆裹着糖浆的玻璃碎片,任其满嘴鲜血也要在辛辣的甜味里找寻鹅毛般的痛快。
他们第一次被通缉是因为在一次抢劫银行的过程中,五条悟失手开枪打死了一位银行行长,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失手杀了人,但他也确实是以这套说辞和夏油杰解释的。鲜血飞溅到玻璃窗上,不远处的骚乱声不绝于耳。夏油杰一直在报怨五条悟开枪打死了人,说谋杀罪可不是小罪,五条悟有点气不过,便大声嚷嚷着这下他俩真的要成亡命鸳鸯了。夏油杰开着车,反过来嘲讽五条悟的语文水平还不如幼儿园的孩童们,告诉他亡命鸳鸯是形容像邦尼和克莱德那样的雌雄大盗,五条悟白了夏油杰一眼,眨了眨他那双宝石蓝的眼睛,然后拆开一袋薯片,否认道:“不不不,我们应该是米基与麦勒丽。”
结果五条悟被面部表情极为复杂的夏油杰喷了一脸芬达,于是两人又在车里大吵一架,好几次五条悟想夺过夏油杰手里的方向盘,但都被驳回了,这导致他们一路上撞飞了两三辆自行车,还碾死了一条流浪狗。
两个人在一家被废弃了的电影院过夜,电影院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些停滞在金融危机前的电影宣传栏东倒西歪地站在冰凉的水泥地上,夏油杰提议换一个地方过夜或者是通宵,这里太阴冷了,待在这里怕是要着凉,一旁的五条悟似乎并没有听进去,而是指着一张海报转过头对夏油杰说,“杰,你看过《赎罪》吗?”似乎是熬的太晚了,五条悟的声音有些颤抖,又或者是夏油杰的意识有些浑浑噩噩,他循着那双手看过去,海报上詹姆斯·麦卡沃伊的蓝眼睛闪闪发亮,而周围的一切却是灰蒙蒙的。
夏油杰看了看那张海报上的蓝眼睛,又转过头看了看五条悟的那双蓝眼睛,于是伸出手摁住对方的脑袋,然后冷静地吻了上去。
布里奥妮在年少无知时犯下的错误,注定她要用一生来弥补。
“我们今晚就走,好一点的话应该能赶上去宾州的班车。”
“宾州?”五条悟从被子里冒出头,现在是休战时间,两个人约好了先睡上一觉再说,“你不去你的加利福尼亚了?我的大欺诈师?”
“……不去了。”
五条悟困顿着再一次钻进夏油杰的怀里,他的头发软蓬蓬的,摸起来很像是猫毛的触感,“为什么要去宾州呢?为什么……”
“别问了,我要困死了。”
“啧,无趣。”
两人的肌肤相互接触,摩擦着,舒适的体温如同一滴落入白开水的红墨一般遵循着布朗效应缓缓晕染开,仅仅是一点点热量便将所有都染成红色,一如两人短暂驻足的这座赤乌不落之城。
“为什么?”五条悟没按捺住,于是他又问。
真是个烦死人的家伙啊,夏油杰想。
“因为我们要死了,悟,我们应该是没办法从Rebekah的手里买下她的豪宅了。”
“放你妈的屁,”怀里的人动了动,看样子是在整理盖在他俩身上的衣物,“新时代的米基和麦勒丽才不会因为死亡而半途折道……”他喃喃自语了一小段时间,随后便沉寂了下来,睡熟了般的安稳。
其实夏油杰和五条悟再来美国之前说是要去洛城,五条悟一直都是这么想的,去洛城,去往可以实现任何白日梦的洛杉矶。
但是歌曲里不总是这么唱的——“ California,Where your dreams will come true.”
直到来到美国,他们才恍然大悟自己已经是国际通缉犯,并且被通缉了五次,成为了历史上悬赏金额最高的逃犯,他们身上早已背负了数十条人命,抢来的金银财宝在一朝一夕之间被挥霍一空,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然而他们才28岁,明明处在理应成家立业的年纪,却偏偏在这个时候如那辆福特车般在单行道上疾驰而去。
谁也没有放过谁,就和五条悟说的一样,要死一起死。
Nobody no crime.
在计划去美国的那段时间,约莫是初秋的时令,夏油杰给自己的两个妹妹通过一次电话,无意间得知父母终于老死不相往来,好心人将两个妹妹寄养在了福利院,他在电话线的另一端突然笑出了声,“过得舒心吗?”“嗯,”其中一个女孩儿小心翼翼地问道,“哥哥还会回来吗?”没有说出具体的答复,夏油杰挂断了电话,倚在张贴满他俩通缉令的电线杆旁沉默不言。
想必一定是因为自己过分放纵,所以早就已经恶名远扬,于是乎再头也不回地踏上一条不归路。
那天傍晚他把五条悟叫醒,强迫着对方和自己做爱,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脱了个精光的五条悟在床上对他破口大骂,骂他像是一只脱了缰的疯狗,骂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烂人,应该早点下地狱才大快人心。
那一通电话是夏油杰离家之后第一次以及最后一次与家人联络,两个妹妹之后再怎么打来的电话,得到的结果无一例外地不是空号就是单一重复的温馨提示。
明明是个温柔到骨子里的人,所以他连带着的恶意也并不干净洒脱。
夏油杰是不爱笑的,“你他妈笑起来就像个变态。”这是五条悟讥讽他时吐露出的真心,他很少表露自己的情绪,可以说是把那些危险的情绪隐藏的淋漓尽致,若不是一开始遇见的是五条悟,22岁的他在那个夏日就应该沾满鲜血,即便后来的人是五条悟,对于他夏油杰而言,也依旧学不会怎样通过语言“表达”自己或者表达自己的情感。
庆幸吧,是藏匿于阴翳之下居然也有人活过了整整二十八年。
“杰就是在某个地方快被闷死,被饿死,被老死都不会出声的傻瓜。”
“还有‘被老死’这么一说?”
“啧。”
“哼。”
窗外一阵寒风呼啸而过,即使不偏过头去看也隐隐约约能够感受到有几只鸦雀被惊起,但是它们扑棱着翅膀的模样却像是在跳着幸灾乐祸的舞蹈,“吱哇吱哇”的叫声则更像是对将死之人滔滔不绝的嘲弄。
“杰,”五条悟突然又活了过来,方才夏油杰还觉得自己怀里抱着一具尸体,好在他早就被五条悟的一惊一乍吓习惯了,要不然非得打起来不可。
“带我去洛城吧,杰,你还欠我个人情呢。”
“……你不要乱说话欸好不好?”
“本来就是!!”五条悟突然把脑袋抬起来,一下子撞到了对方的下巴,“当初可是我把你带出那个无聊的小镇的。”
“哦。”夏油杰怔了怔,想了想也的确如此。
炙热的盛夏午后,樱桃味的可口可乐,还有一双冰蓝色的眼睛。
Who knows if they never showed up what could’ve been?
Even they don’t know.
过了零点便是十二月了,可是在美国的某一片不知名的土地上却依旧没有下雪,天阴冷的像个冰窖,呼吸的时候也带着些许伤人的寒意。五条悟和夏油杰抢走了旅店老板的桑塔纳,行驶在一条偏僻的乡村小道上,周围像是死了一般的寂静,昏暗的路灯下聚集了一群飞蛾,呜呜渣渣使人头皮发麻。
“悟,我问你一件事。”
“嗯,趁我还活着赶紧问。”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夏油杰又抽了一根烟,这是烟盒里最后一支烟了,五条悟看了一眼那空荡荡的烟盒,没吱声,“你不怕我一枪打死你吗?”
“我信你啊,我这不还活的好好的啊?否则我怎么会跟着你跑到这里来。”
“你现在想回家吗?”
“不想,做人嘛~总要向前看嘛~”
夏油杰听完笑了笑,他知道的,自己和五条悟都是带着还未褪去的少年人的傲气,而那并不如意的家庭条件使得他们迫不得已地被生活颐指气使,所以他们从来不会将赃款存藏起来,他们热爱挥霍,享受富有,向往不期而遇的爱情,从来不会恐惧任何事物,哪怕直面死亡,也会因为突然回忆起那些独处时的繁杂琐事而捧腹大笑。
“知道‘淘金热’吗?18,19世纪那会儿?”
“嗯?干嘛突然问我这个?老子又不是学文的。”
路灯的光芒在那片湛蓝色的汪洋里若隐若现,漂亮的瞳孔中倒映出夏油杰的影子,飘忽不定,似水中的沉船。
“每个人都渴望拥有你,悟。”
是的,夏油杰说的一点也不假,每个人——身后穷追不舍的警察们希望拥有他,他在他们眼里是一堆一堆的金钱和丰满尖锐的奖杯;观看新闻的暮年者,他在他们眼里是烦闷生活中的一小撮调味剂和一晃而过的好奇心;曾经爱慕着他的女士们,或许她们嫁为人妻时至今日后却依旧爱慕着他,哀声叹气道曾经的梦中情人怎就沦落到这副田地;站在通缉令前瞪大着双眼磕磕巴巴阅读着上面文字的孩童们,或许他们只是看到了那双清澈透亮的眼睛,那也仅仅是看到了,而已。
每个人都在跟风,似乎他们都愿意为了他而粉身碎骨,哪怕最后看似飞翔却实则坠落。
“每个人都好奇爱上你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悟,从小到大都那般俊俏的感觉一定不赖吧?”
“确实不赖,所以你嫉妒老子了?”五条悟摇下车窗,风呼啸着而过,不带着丝毫的悔意。
“有什么可嫉妒的?”他狠踩了一脚油门,老旧的发动机开始呜咽了起来。
“杰不也好奇那是一番怎样的景象吗?”
“不,”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道,“因为我不喜欢淘金热,庸俗!”
随后他大笑起来。
傍晚11点,他们把车停在了一个拐角处,五条悟哼着小调,看着夏油杰打开车门,下车,站在道路的边缘处欣赏着远处的灯火阑珊。由于夜深人静的缘故,五条悟哼哼的声音就顺理成章地显得格外清晰。
“你又在唱什么跑了调子的歌,不喜欢可别亵渎原作啊。”
“要你管,老子乐意。”五条悟朝着转过身来的夏油杰做了一个鬼脸,又自顾自地哼起歌来,暗夜的天空没有一片薄云飘过,周遭好像与世隔绝了般蹊跷诡谲。
“天气预报说宾州明天有雨。”夏油杰转悠回了车旁,不过他并未上车,只是打开了车门,一只手搭在车门框上,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裤兜,却发现已经没有烟可以抽了。
“我就说应该去洛城吧。”
“行行行,把你送到洛城我就跑路了。”
“你他妈的敢!”
……
“砰——”
四周枪声大作,电光火石之间万籁俱寂。
这场狂欢派对最终以血色完美落幕,正如预感的那样,28岁的他们没有活到明天。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儿和硝烟味儿,在这场单方面的绞杀过程中只有一阵又一阵的枪声延绵不绝,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受到惊吓的鸟群仓皇逃窜,布满阴翳的天空终于有了一丝冷漠的生机。
一共107发子弹,大大小小,夏油杰和五条悟都还没有得到喘息的机会就被打成了筛子,那辆可怜的汽车也没能逃过一劫,车身的铁皮已经被打的扭曲甚至可以说是畸形,四个车轮胎也瘪的来像是四个泄了气的皮球,那辆车的车门紧闭着,是情急之下夏油杰关上了原本敞开着的车门,所以后来法医尸检时在他身上发现的子弹数比五条悟多出了一倍。
或许他应该先上车,在场的警察们议论纷纷,却也得不到答案。
一些不远处的村民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前来围观,看到那番血淋淋的生硬景象后便扶着树或是趴在地上干呕起来。
后来一名在场的警察回忆说,那天晚上的枪声密集激烈,以至于他回到警局的时候耳朵还是聋的。
夏油杰和五条悟被击毙的消息很快传遍了大街小巷,各大网络媒体争相报道,新闻报纸更是将其推到了头条的位置,为了博人眼球,一些知名的报刊杂志一度把两人描述成了“21世纪的邦尼和克莱德”,并且还将两人被打成筛子的照片刊登在了最醒目的版面上,也不嫌瘆人的慌,而五条悟和夏油杰一直携带在身边的诗集与各种各样的黑胶唱片,几乎都是价格不菲的绝版或是限量版,也不知道他们是抱有着怎样的闲心非要好好收集他们不可,或许只有在这个时候人们才意识到,他们也才二十八岁,是还没过会轻而易举就沉溺于伍迪·艾伦式浪漫电影的年龄的年轻人。
于是趁着这股淘金热,越来越多接触到他俩的人都带着所谓真真假假的小道消息走访于各大报社,流言蜚语层出不穷——有人说他们会边喝威士忌边飙速度不下100码的车,有人说他们往往沉迷于酒色无法自拔,还有人说他们把抢来的钞票卷成烟来抽……是啊,毕竟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好爱那双蓝色的眼睛,好爱好爱,甚至于爱屋及乌,连同他周围的事物也一并爱到骨子里,哪怕最后看似飞翔却实则坠落。
一名参与行动的协警在偶然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听到五条悟临死前在哼什么歌,年轻谨慎的记者问你是怎么听到的呢,协警笑了笑,解释说他当时是离五条悟最近的那一个,他目睹了全过程,然而万幸的是他只是一名旁观者。
“He was singing‘gold rush’,Which Taylor·Swift song.”
记者礼貌性地笑了笑,记录下了方才的对话,虽然简短,但含金量却极高。
他开动了汽车,在行驶的路途中习惯性地瞥了一眼后视镜,却在不经意间看见了一抹跳动着的婴儿蓝,突然炸裂开来,无声无息地燃烧着。
车载音响里放着《gold rush》,迎面而来的一辆老福特车却巧妙地与他擦肩而过。
——“gleaming twinkling
eyes like sinking
ships on waters
so inviting I almost jump in.”
-End-
【*《异形2》中雷普利的台词。】
番外1: The Last
五条悟视角
“I had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I had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A marvelous time ”——《the last greatest American dynasty》
很疼。
第一枚子弹击穿了那辆桑塔纳的老旧车窗,玻璃炸成了蜘蛛网状,没碎,倒是留下一个极不规则的破圆孔,那枚钢质子弹朝着我的方向奔来,速度快的来就像急着去投胎似的,没有任何迟疑地,我的眼睛被温度又或者是强大的冲击力融化,碎成了一滩液体,迸发出眼眶,进而那些透明清亮的颜色变为了亮闪闪的猩红色,色彩由白变红的一霎时,我那颗迷迷糊糊的大脑震颤了一下子,如被强制转动的发条般的痛觉神经齐刷刷地反弹至软肉深处,我失声尖叫起来,倒也不必像是电影里那些天生就具有高分贝的女演员般的叫喊声,只是惊觉着疼痛,在那一瞬间甚至于有些悲伤,但很快我便又恢复了生机,开始大声咒骂起某些肮脏的话语。冲击力将我往它来时的对立方向拽去,我重重地倒在那一侧的车门旁,没有受伤的另一只眼珠费力地撑起千斤重的眼皮,是的,那枚罪该万死的子弹不仅仅是挖走了我那颗引以为傲的蓝色球体,就连我的大脑也要被它一并热熔,我感觉到了我那颗不争气的大脑开始呜咽,开始流血,我甚至可以很清楚地听见血液在我的头颅里流动的聒噪声,算了,这个时候我的耳朵也嗡嗡作响,心烦意乱的要死,我看见一道涸泽血迹飙在了车窗外侧的玻璃上,那本应该是杰身体里的造物,如今却这样赤身裸露地洒在空气里等待着被氧化焚烧,刹那间我觉得有点崩溃,刚刚散去不久的悲伤又卷土重来,可我从不会感到抱歉与恐惧,我向来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典型代表,此时的我只觉得悲痛万分,车身因为外部强大的冲击力开始变得不再稳定,它小心翼翼地跳跃起来,像是众目睽睽地死刑犯,妄想着逃走却只能坐以待毙,四周的车窗已经被那些子弹卸下,现在是几月份,十一月还是十二月?我依稀还记得我今年的生日还没到,这样算来其实我未满二十八,我撒了个谎,在之前的那辆福特车里。寒风倒灌进车内,我捂着已经麻痹的半边脸从座椅上挣扎起来,“要慢慢移动才是”,我忖度着,僵硬的身体开始逐渐恢复断了线的意识,冰冷的四肢好在还恢复了些温度,我想我那半边脸颊一定是脏乱不堪,汗液血液混杂在一起,我想就算我现在没被乱枪打死,那我的死一定是因为失血过多或者是低温而造成的。趁着那些人大部分都在换弹夹的间隙,我蹭到了车窗框边,看见杰倒在血泊中的尸体的时候,我的脑子里突然响起一个久远的旋律,它太古老了,于我而言就像是普罗米修斯盗窃火种的那个年代,但我又太痴迷于那首旋律了,以至于恐怕我还未仔细看看杰倒在地上的那扭曲畸形的绯红色的身体时,另一枚,我也记不清是第二枚又或者是第三枚子弹便轻而易举地击中了我的后脑勺,那一刻头骨炸裂的声音我简直是熟稔于心,熟稔到比瞬时间滔天的疼痛都深刻至极,“吧嗒——砰!”那个声音就像是前期被倒带慢放而后期被快进的烟花秀,密密麻麻,却又爽快到了极点——这是杰的行事作风,不拖泥带水,总结起来便是痛快到了最高点。
我无力地瘫在座椅上,以一个极为不正常的姿势,上半身侧着倾倒在坐垫上,而双脚则是安安稳稳地触在离油门不远地空挡处,胳膊温顺地耷拉在身体两侧……总之怎么古怪怎么来,看上去越难受反而我感觉自己这样便越舒心,我大致能听到窗外,不,现在已经没有窗外窗内这么一说了,就是外面儿吧,或者说是杰那一边儿,那些震耳欲聋的枪击声开始逐渐平息下来,而相应地,我就像一艘行将木就的木舟,很快便会被死亡的巨浪吞噬,被万籁俱静的黑夜所咀嚼,但是在此之前,那首不久之前便在我残破不堪的大脑里萦绕的旋律,“请让我想起它……”我也不知道我在对谁说话了,对谁呢?对谁都没有意义了,只是当我努力地睁开那一只完整的眼睛,当我还能感觉到自己微弱的呼吸时,好像一切都变得具象化了起来,都说人死前会看到自己短暂而又艰难的一生,便是过了一遍走马灯般,林林总总,有些高调的像是清冷的白月光,有些又是卑微到尘埃里,那么我呢?我又算得了什么啊?我开始自嘲起来,像条垂头丧气的败家犬似的,没错,有些时候杰就是这样形容我的,当我在他面前出糗或者暴露出我那或因暴怒或因偶尔的沮丧的难堪模样时,他总会说我,语气里带着一股子的轻佻,说我像是一只丧家犬。
是什么呢?我现在每动一动大脑便疼痛难忍,可我还不想就这样晕头转向地睡去,“别啊,上帝。”我默念着,在思考着这样一句简简单单的话语算不算是祈祷的同时,困意和倦意也如潮水般袭来,最终我没能战胜那些声势浩大的巨浪,我感觉自己被淹没在了一片汪洋大海中,奇怪的是在深海中我或许还保留着陆地上熟悉的肺部呼吸,潜意识中的自我却完好无损。“感谢上帝,感谢上帝。”我默读着,在确定了一向鄙夷宗教戒律的我最终向上帝祷告时,我便开始做起了我人生中的“最后”一个梦。
它说:“You had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Yep,A marvelous time.
To ruin everything.
其实那是一个不那么遥远的午后,约莫是四月底吧,对,没错,就是四月底,那时的我们还未远渡重洋来到北美大陆,仔细想想应该是在九州岛的某一处小城镇里,我和杰蜷在一个狭小拥挤的公寓里,一室两厅,按理来说应该是一室一厅,有一厅被之前的房客改造成了盥洗室——大概是因为楼下的公共浴室总是会招致些奇奇怪怪的人,比如醉鬼和流浪汉。那个时候一切都显得极为微妙,一方面是因为害怕我们锒铛入狱,倒也不是害怕死亡什么的,却是觉得一时风光无限突然就变得狼狈不堪实乃是自掉身价之举,另一方面我们,至少是我,依旧按捺不住那颗躁动的心思,整个人似乎是漂浮在冷静和浮躁的界限之间摇摇欲坠,而杰和我恰恰出于一个相反的,甚至于有些极端冷静的状态。“我们应该去收拾一下行李了,”他说,语气很平静,就好像我们接下来只不过是要出一趟并不遥远的远门,或亦是去探访亲朋好友,又或亦是出国旅行,而只有我们知道的,我们接下来的旅程将会是二十八年以来最冠冕堂皇的私人派对,“你的那些乱七八糟的唱片啊,悟,留下来几张的话路上会比较轻松哦。”我正瘫倒在沙发上懒散地吃着薯片,墨镜耷拉在我的鼻梁上,出于本能的懒惰我便任由它滑到鼻翼的位置,我看了一眼杰,他黝黑的长发散乱地垂在他略显削瘦的肩膀上,窗外的天光将他的轮廓点缀成白色,就如同披了一道圣光似的。
“啊,好无聊啊。”
我回应道。
我们动身的那段时间,还是春季的正中央,四月嘛,昼夜温差极大的同时海风也逐渐猛烈了起来,对,还有很多我知道的或是我不知道甚至到现在我都不知道的花都急着开放,虽然说好看吧也确实好看但给我的感觉就是着急着开完然后去投胎,而且整个四月,空气中不是漂浮的柳絮团就是肉眼不可见的花粉和些许的浮尘,所以一整个四月份我几乎没出过门,我对于春天的态度是烦躁的,因为在我从小到大的认知里这个季节是从来不下雨却能使人轻而易举就患上风寒的,虽然不是什么重病,但至少会让我十分难熬。
“你又感冒了?”
“啊啊,什么叫做‘又’?”我极为不满地嘟囔道,将单薄的毛毯又往身上裹了裹,鼻涕却不争气地留了下来,然后重重地咳嗽了两声。
“你前两天穿的太少了。”杰对我说,从沙发的另一边递过来一件薄毛衣。
“不热吗喂……”
“……反正难受的不是我,”他既然是这么说的,所以语气自然也是不快的,“别传染给我就行。”
“不会啦不会啦,我会和杰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的。”我打趣地调侃道,因为感冒而听上去凝重的鼻音使我说话时都开始有些自我嫌弃,卡在咽喉里的痰让我的声音变得嘶哑,脑袋里就像是被灌进了整整十吨的铅水,沉重的我现在只想倒头呼呼大睡。
“你他妈给我穿上。”
“喂,不要勒令我好吗?我会穿的。”
“你很欠揍啊五条悟。”
“哦~~感谢夸奖。”
我一把夺过那件薄毛衣,它的质感摸上去还不错,总之不扎人便是我的最低要求。
“我讨厌春天。”我说。
杰瞟了我一眼,冷笑了一声。
快要到晚上6点的时候,杰出门去楼下的便利店买了点速食,我自然是打死也不会下楼的类型,当然真的要被打死这一万分之一的特殊情况除外,那天天气着实不错,春季的天气总是这样漂浮不定,忽冷忽热毫无征兆可言,我望向一干二净的窗外,窗外的天空蓝的澄澈,却也诡谧的要死,我倒是希望天空中偶尔可以飘过几道薄云,不然的话那般晴朗无暇令我坐立难安,宛如被监视了般恼羞成怒,不巧的是这间寒酸的公寓里并未安装窗帘,所以我也是束手无策。“要是我能看见风就好了。”我暗自忖度着,没过两秒又被自己这种过份感性的想法冲到反胃,“呕,好恶心。”但其实我真的是这样想的,空荡荡的天空留不着白,偌大的像人的眼。
思绪猛然扯回六年前炙热的盛夏,零八年的日子总是过的自由清闲,晕晕乎乎着不了边际,好吧,我承认,尽管现在也依旧过得随心所欲,但毕竟人嘛,总是欲求不满,哪怕对于某些自己曾经拥有过的东西,就比如时间。
燥热。
这便是我对盛夏的唯一印象。
至于那天为什么我站在阳台上发呆,或许是因为太无聊了吧,屋内的空调开的很大,玻璃门另一侧的大人们也吵的热火朝天,从我有意识开始起,我总与这个陌生的家庭格格不入,于是整整二十二年我便投机取巧地选择了冷眼旁观,即便这般低调行事却依旧使我心烦意乱,好在杰及时出现,否则我真的会因为耳膜溃烂发炎而被活活疼死。
“就算那天你不出现我也会自己开车走的啊。”
每每提到这件事,我总会这样和杰说,虽然听上去我的语气总是吊儿郎当的,但至少我每次说的都是实话。
蝉都懒得鸣的冗长的盛夏午后,我开动了家里那辆新买的德国大众载着杰来到市中心,是不是市中心?我自己都要忘记了,草,我才二十八岁,却总觉着自己记忆力的衰退速度可不比老龄人慢,总而言之在那个令我大开眼界的下午,我完成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新奇体验,从那天开始起我便摒弃了大人们以担心小孩子的安危为由而下达的宵禁令,换句话来说,那样令我好生厌恶的家庭终于要死在腐朽的过去了,看到杰手里攥着一沓厚实的钞票,我蓦然感觉自己又像是涅槃重生了似的,好像之前的光阴都是被一双无形的双手编造好了一般,现在我终于可以自由自在地放心呼吸了。
虽说这样的解释实在是令我鸡皮疙瘩掉一地,但是很现实的,我这个人几乎不怎么会撒谎,而相反的,杰在坑蒙拐骗这个领域可以算是拔得头筹的欺诈大师,他这个人很好说话,嘛,就是属于“君子动口不动手”的那一类型,但要是真的动起手来,也不逊色就是了。
杰回来的时候,窗外的天还没暗,只是那片清亮的蔚蓝色开始缓慢浑浊了起来,终于有几片掺杂着灰色的云飘过,这才让我有了再次活着的实感。
“你又在唱什么跑了调子的歌?不喜欢可别亵渎原作啊。”我从沙发的犄角旮沓处支棱起身子,屋子里已经很黑了,靠着窗外的自然光线我才勉勉强强认清楚杰那张极度不厌烦的脸庞。他没回答我,随意丢给我了一桶杯面,我撇撇嘴,说:“杰帮我冲一下嘛,我是病号哦~~”“又不是老子让你生病的,自己没手啊?”“靠,你凶我干嘛?不冲就不冲嘛,你神经病啊?更年期到了?”“……滚。”
后来我才想起来,杰那天哼哼的旋律是什么。
——“There goes the last great American dynasty”
“Who knows if she never showed up what could’ve been?”
……
——“I had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不过话说回来我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有收藏什么乱七八糟的黑胶唱片的古怪癖好,怎么说呢,因为那些大大小小的,五彩缤纷的圆盘,很贵。
对,价格不菲。
我是一个从来不会买赝品的人。
我憎恶任何形式的虚无主义。
买名表不可以吗?或者那些一直被追捧的高高在上的奢饰品?
我怎么知道可不可以。
“蠢货。”我小声嘟囔道。
五月初的时候我和杰坐上了偷渡的轮船,这可是我第一次乘船出游,尽管船上的环境简直是糟糕透了,鱼腥味儿冲的我趴在甲板上的栏杆旁大声干呕起来,一想到我们要和那些一整箱的腐烂的鱼群一起度过短暂的两个夜晚,我只觉得有种莫名其妙的好奇感,像我这种充满着极高好奇心的年轻人,在一些恐怖大师的笔下,比如洛夫特拉夫特,能安然无恙地活过二十四小时整都是天大的奇迹了。而杰不一样,他平静的脸上显示不出一点情绪的变化,只是在登上船只的那一刻轻轻抱怨一句,“好脏。”他说,随后就像个没事人一样朝着有窗户的座位走去,我跟在他的后面,好奇地打量着周遭的一切:几乎都是亚洲面孔,一圈走下来估摸着男男女女的数量都差不多——他们脸上都脏兮兮的,更甚者还用破布把面容胡乱地掩藏起来,所以到底是男是女,其实我也摸不准。
临近夏日的月份海风吹在脸上的温度应该是温煦的,通常还很咸湿,出去稍微吹一吹风,脸上就跟糊了个海盐浆糊似的。
在那艘脏乱差的渡轮上,我们完成了劫持船长的伟大壮举,尽管船长也是一个穷的来连裤衩都买不起的穷鬼,但实际上我们只是在还未抵达北美大陆之前做了一次完美的热身准备,我顺走了水手的弹药枪支,杰拿走了可供给我们暂时洗白的证件,除此之外,好像也没有别的东西能激起我们疲软神经的灵丹妙药了。
啧,违法乱纪这种事情,干了一次爽不爽不知道,但是会上瘾倒是真的,更何况对于我和杰这种早就厌倦了这纷繁世俗的一花一草,一木一叶的人,哪怕是异性带来的饥渴欲望和马可波罗式的奇幻冒险所带来的欢愉,也会随着时间的飞逝而变得索然无味,隔靴搔痒什么的,也是大可不必之举。
愿上苍原谅我们的愚蠢和病态吧。
“阿门。”
在破败的旅店射杀了妄图逮捕我们所以也尾随而来的刑警后,我下意识地吐出这两个字,杰侧过头快速地瞄了我一眼,大抵也是奇怪一向蔑视神佛的我怎会如一个虔诚的信教徒般在自己犯下的罪过面前卑躬屈膝地祷告。
我们把尸体装到一个布满灰尘的麻袋里,翻动麻袋的时候里面还扑腾出来一窝老鼠,于是趁着尸体还未僵硬之前把它以一个古怪畸形的形状对折好,然后把沉重的麻袋搅进旅店暗巷后的腥臭的垃圾堆里,拍拍手便溜之大吉。
“指不定那上面还能开出花来。”我指了指不远处我们抛尸的拐角,漫不经心地晃悠到那位可怜刑警租用的捷达车边,杰那时刚刚拿到驾照,上路还不是很熟悉,所以开车这种事情就顺理成章地揽在我头上了,我把留在车上的备用证件挑挑拣拣,就像是在音像店里挑拣碟片般得心应手,绝大部分证件都被我一烧了之,只留下了一张身份证和警视厅的证件。
“去哪儿?”杰突然问道,我有些语塞,毕竟这种双向选择一般都是他在做掂量,突然落到我头上只让我觉得他是在故意为难我。
“要是硝子在就好了。”
“指望着她又把你灌得烂醉?”
“……差不多吧。”
我启动了发动机,将那辆平平无奇的捷达车开出这个令我们都疯狂过头的地方,开向哪里?我并不知道,杰就更不知道了,我们一直向前开,遇到红绿灯也横冲直撞,就好像下一秒我们就要死在这个恶心的世界所以前一秒便要好好享受纸醉金迷的人生,也只有在这个心悸的夜晚里,我难得感觉到我是实实在在地活着,可以不顾一切地呼吸,可以因为一时的快感而将双手脱离方向盘开始手舞足蹈起来,可以大声舞气地笑着,直到把人体身上的八根肋骨都笑掉才是。
——“I had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I had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A marvelous time ”
我高声歌唱着。
之后我们在这片经久不衰的土地上再一次出名了,这点还是杰在报纸上发现的,在我们又一次抢劫了一户卖高奢品的店铺后,我们顺势登上了权威报刊的头版头条,Well,那个时候我都在想是不是下一次我们就要登上《TIME》周刊了,只是现在我要好好想想那家店铺叫什么名字来着,我记不清了,怪事,我他妈到现在才二十八岁,总之店铺的名字我是真的记不起来了,我只记得那天我们堂而皇之地,不,没有,我依照着杰的建议戴了一顶金色的假发,原本他是想让我戴黑色的但是被我义正言辞地拒绝了,既然来到异乡,为何不尊重一下异乡人的兴趣癖好?
“所以你就一枪崩了那个金发小妹?”杰点了一根万宝路,问我。
“做反派就要做的彻彻底底嘛~~”我说,“我刚刚过去和她搭讪的时候她还挺热情呢。”
“废话吗那不是?”他说。
我难得抽起烟,杰把头转过来,大抵也是想找我借个火,他伸手托起我的下巴,强迫着我望向他那一边。
“您老有病?”
“嗯。”
我眼见着烟头上开始冒出缕缕青烟,骤然间出现了橙黄色的火光,我抬起眼皮看了看杰,然后咧着嘴笑了起来。
“笑什么?”他不耐烦地问道。
“笑你觊觎我美色。”我心满意足地回应他。
我们那时已经没有资格再去寄居什么旅馆了,街道旁的电线杆上,店铺的衣橱上到处都张贴着我们的通缉令,唯一遗憾的是我们没能登上《TIME》周刊的封面,所以这总会给我一种我们创造了那么多丰功伟绩却依旧没有什么知名度的小小疑虑,实际上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扬名立万了。
或者就像硝子说的,遗臭万年。
“好在我们都出名了嘛~~”我笑嘻嘻地踩了一脚油门。
我们把车停在一条偏僻的国道上,周遭的两旁空空如也,没有树也没有灌木丛,我甚至怀疑这辆车把我们搭载到了遥远的戈壁滩上,杰又抽了一根烟,烟草味夹杂着浓重的汗臭味和淡淡的血腥味儿扑鼻而来,呛得我打了两个喷嚏。
我打开驾驶室一侧的门,犀利的冷风如刀锋般向我袭来,而我则坚持与他们做着无聊的斗争,我走向离我们最近的一根电线杆旁,顺手把贴在上面的通缉令撕了下来。
“我们出名了呢,杰!”我上车,对他兴奋地说道。
“扔了吧。”
我也不知道怎么的,他那副满不在意的语气和不肯直视我的态度突然使我恼羞成怒,我们先是相互试探着拌了几句嘴,没说几句便开始大吵大闹,就像两个相隔十几年未曾谋面而突然被困在一件小匣子里的死对头,紧接着便是大打出手,他甚至拿起了随身携带的枪支,黑漆漆的枪口对准了我,面容不善地命令我滚下车。
我被气的太阳穴“突突”直跳,但这一切又好像是我自食其果换来的报应,竟一下子说不出话,只得死死地盯着他,暗自发誓一定要把他的皮囊盯穿,剥开他的皮肉好好揣摩他那颗跳动的心脏里到底有没有给我留下一席之地。
此时车载音响里传来一阵冷漠的女声,她的声音冷酷到极致,把原本就寒冷的空气又敷上了一层冰。
——“Every time you call me crazy,I get more crazy ”
“What about that?”
“And when you say I seem angry,I get more angry”
“And there’s nothing like a mad woman”
“what a shame she went mad”
我似乎是被这首歌刺激到了感应神经的敏感点,咬牙切齿地上去抢夺杰手中的枪,就好像它是什么价值连城的战利品一样,同时我狠狠地咬住他的脖颈,舌尖的软肉几乎可以感觉到他大动脉紧促的跳动,紧随其后的便是一阵阵血液的锈蚀味儿。
“你他妈疯了五条悟?!!”
他怒吼着,争吵的过程中我们谁也没有控制好自己的力道,“砰——”走火的那一发子弹擦着我的耳鬓划过,高温在我脸上留下一道血红的印记——它流血了,血液顺着我的下巴滴淌下来,我怔了怔,然后冷静地坐回到了驾驶室的座位上。
然而我们那一枪还是惊扰到了附近正在巡逻的警察,我看见后视镜里的警车向我们开了过来,便用少见的沉重的口气恶狠狠地咒骂了一句,然后熟稔地开动发动机,将油门一脚闷到低,再度开启了我们的逃亡派对。
逃亡。
对,逃亡。
It’s a runaway car.
之后的旅程我们之间一言不发。
身上的沙尘多的来令人发指,而且我和他都不知道我们现在身处何方,眼见着油箱里的油快要被耗尽,我把车开到一家汽车旅馆旁,打算现在那里过上一夜,不管怎样,先冲一个痛快澡应该不至于犯法吧。
冲完澡后我径直去了这家旅店附近的小酒吧,负责招待我的是一个典型的白人女郎——金发碧眼,长得还有点像上世纪的好莱坞女明星米歇尔·菲佛。
“一杯鸡尾酒,Merci beaucoup.”
女服务生妩媚地笑了笑,我注意到她口袋里揣着Linkin Park的磁带,所以等她把调制好的鸡尾酒端到我面前时,我故意压低了声音对她轻语:“Margherita,quiero bailar, toma mi mano.”
走吧,让我去国境之南。
小酒吧的光线很黯淡,金发女服务员的身上带着一股劣质香水的味道,但她谈吐有素,真想不通她为何会出现在如此偏僻的小酒吧里干着这个世界上最无聊的职业之一,而此时此刻正与她谈论The Beatles和Queen乐队的我第一次觉得我在和我的缪斯女神——贝蒂·佩吉面对面地交流甚佳,这令我无比兴奋。
“您知道贝蒂·佩吉吗?Margherita?”
对方笑了笑,说,她的海报曾经张贴在我祖父的床头上,我祖母的垃圾桶里。
“对对对,毕竟她最后疯了嘛~”我说。
杰一枪崩了那位金发女服务生的时候吧台的音响里还放着Ed Sheeran 的《South of the Border》,合着之前就一直在循环同一首歌呗,笑死,我他妈最讨厌单曲循环了。
“操你妈!”我对着他大吼,循着他枪指的方向瞟了一眼,月光洒在她的身上,鲜血滴答滚落,“你明明知道她是无罪的!!她什么也没看见!!你个混账!”
“哼,怎么了?我思故我在嘛~~玩得开心吗?悟?”他一半的身体蕴藏在黑影中,一半曝光在晨光之下。
庆幸吧,是藏匿于阴翳之下居然也有人活过了整整二十八年。
他那样嘲讽着,甚至于有些挑衅的意味儿,可那声音却冷的像块冰。
“兴奋至极。”
杰走过来往我脸上揍了一拳,力道倒是不轻,我被他打的偏过头去,差点没站稳,我能感觉到我现在鼻血横流,但还没等我把脸上的血迹擦干净他便一把拽住我的衣领,然后我们两个一米九几的大男人当着一具还未僵硬的尸体接吻,继而把衣服脱了个精光,开始肆无忌惮地做爱,就在那具倒在血泊中的尸体旁边的桌子上,身下紧压着那把枪口还未冷却的夏洛特手枪,我们把那间狭窄简陋的小酒吧搞得异常混乱,不知道酒吧的老板看到这幅糟心的场面会不会当场就气得一命呜呼。
我们再次上路,开着车驶向未知的远方,在车上我们终于开始认真思考着接下来要去往何方,我坦言道洛杉矶是个好去处,而杰说加利福尼亚才是美梦成真的原点,我也懒得和他再度争吵,偏过头看了看他纹在手臂上的恶龙,我记得他去纹身的那天他还骗我说只是出门瞎溜达了一圈,“我的大欺诈师,”我侧过头,突然对他这样说,“快,对我说‘我爱你’,最好用法语说,so romantic~~”“说你个锤子。”他却那样回答道,我心灰意冷,但也不以为意。
老子爱你!我爱你啊!夏油杰,老子爱你!!
我开着一辆不知道还能再开多久的车,猛踩了一记油门,发动机开始“突突突”地叫唤着,好像下一刻这辆罪该万死的破车就要自爆的七零八落,而我们,两个不知道应该驶向何方的杀人犯,亡命徒,正毫无信仰地奔驰在一望无际的宽阔公路上,朝着不定方向的未来义无反顾地奔去。
我爱你啊,夏油杰。
嗓子终于是要喊哑了,我降低了分贝,侧过身子去拿座椅后的罐装啤酒,却无意间瞥见坐在副驾驶的杰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你不要命了?”
这句话就像是一剂强心针,我拉开易拉罐,仰起头猛灌了一大口,然后冲着他大喊,像一个精神病院的疯子。
我爱你!我爱你!夏油杰!
没有回应。
老子他妈的爱你啊!你他妈看莱蒙托夫和裴多菲看多了脑子进水了?!听不见老子在对你说话吗!
听到了,别吼了,嗓子都吼哑了。
他说他听到了。
我一下子踩了一脚刹车,轮胎开始冒出火星子,灰白色的水泥路上被擦出两道黑色的印记,刺耳的摩擦声剐蹭着地面刺破长空,夹杂着呼啸的风声留下悲切的哀鸣。
“有病治病,五条悟。”他很平静,尽管刚才的那一记刹车差点使得我们人仰马翻,离命丧黄泉仅差一步之遥。
“老子没病!”我将罐中所剩的啤酒一饮而尽,然后把胳膊举高,没过头顶,双手交错重叠,比出一只飞翔的鸟儿的形状,仰着头,望着广袤无垠的蔚蓝天空,惨白明亮的阳光刺的我双眼生疼,如针扎般煎熬难耐。
你爱我吗?杰?
……
咋了?就这么讨厌我吗?
说话啊说话啊!
你干嘛一枪打死她?!你干嘛一枪打死我的贝蒂·佩吉??混蛋!
……
你是个不折不扣的烂人,杰,应该下地狱的烂人。
……
我从那辆敞篷车的驾驶室艰难地站起身,一条腿跪在被风化而开裂的皮革座椅上,掏出两把上好膛的柯尔特手枪,漆黑的枪口分别对准了他的太阳穴和我左边那只漂亮的蓝眼睛,我说,要是你不说,我就开枪打死我们,然后我们就都死无葬身之地。
三——
二——
一——
“悟。”
我睁开眼睛,杰出其不意地夺过我手里的两把手枪,我一米九几的个头没站稳,便拉着他一起倒在了座椅上。
他的吻好似一杯特调的血腥玛丽,于是我又活了过来。
死而复生的我心花怒放,开动了发动机,不仅一脚油门踩到了底,而且还光明正大地打开了驾驶室的车门,疾驰而行的车辆内灌进了不怀好意的风,它们掳走了半吊在我脸上的墨镜,还顺道拐走了杰的黑色发圈。
我兴奋到了极点,双手离开了方向盘,脚踩着油门却将半个身子探出驾驶室,我大喊着乌七八糟,林林总总的歌词,有些是我听惯了的肌肉记忆,脱口而出张口就来,另一部分则是我胡编乱造的,没有语法规则的胡话。
——“I had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I had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A marvelous time ”
A marvelous time,To ruin everything.
To ruin everything.
To ruin everything!!
“杰!举世盛名为我们而来!!”我大喊着,他的名字宛如一针兴奋剂,让我神志不清到了极点。
“你疯了?”
“啊……哈哈,我们要扬名立万了啊,杰!我们造福了好莱坞!美国佬会铭记我们的哈哈!!”我这样大声吼叫着,折磨着我快要冒烟的嗓子,泪水飞弹。
而我说的并非假话,一百年后,甚至不用一百年,指不定等我们死后的哪一天,就会有几个无趣至极的编剧和一位才华横溢的导演把我们的故事再次复刻进冗长的黑色胶片里,那个时候,无论对于谁而言,都会是超越时间的永生。
“我们!我们造福了好莱坞,我们要进名人堂哈哈!!我们是他们的神,是美国佬的上帝啊哈哈哈!!!”
是的,我们是上帝,一百年后我们将会被那些愚昧之人的子孙永远铭记。
我在摧毁一切的过程中感受到了极大的快乐。
之后我们堂而皇之地穿过警戒线,伴随着血肉横飞如同鲸爆般走向辉煌。
其实也不是没有和杰谈论过我们的葬礼,我们可是好莱坞的英雄,我们是一代传奇,是一颗猛砸向这迂腐尘世的星之彩,我们要在世人的瞩目下盛大地死去,墓志铭要写的大气磅礴,厚重的棺材必须是金子般的璀璨耀眼,偏偏就要搅得六尺之下的亡灵都不得安息。
“You had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No,It’s,We all had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We made the last great American dynasty.
车窗外的枪声还在继续,大梦初醒时总感觉刚才那些在我脑海里走过的画面更像是回光返照,我费力地睁开那双残破不堪的眼睛,我听见熟悉的声音哼唱着那首熟悉的旋律,是杰哼唱的曲调,令我好生满足。
——“There goes the last great American dynasty”
“Who knows if she never showed up what could’ve been?”
……
——“I had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我猛然抬起千疮百孔的手臂,双手交叠在一起,比作成正在振翅的鸟儿的模样。
一枚疾驰而过的子弹击穿了我的手掌,我眼睁睁地看着那只鸟儿飞向遥远的,不存在的也无法抵达的地方——一栋偌大的宅邸,那里曾经居住着一个在众人非议声中嫁给了石油大亨Bill的中产出身的妇女Rebekah和她因为纵乐过度而死于心脏病的丈夫。
然后,我和杰将会以米基和麦勒丽的名义买下那栋豪宅,把和我们有嫌隙的邻居家里的狗偷出来,染成荧光绿。
再然后,这句歌词就应该改成——“Who knows if they never showed up what could’ve been?”
Who knows?
And after all,We had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End-
番外2: 香槟
夏油杰视角
“How evergreen, our group of friends
Don’t think we’ll say that word again
And soon they’ll have the nerve to deck the halls
That we once walked through
One for the money, two for the show
I never was ready so I watch you go”——《champagne problems》
让我想想应该从何说起。
如果不知道从何而谈那么就从出租屋里的那个穿着检点的中年妇女开始讲起吧,那次是我和悟第一次驾车前去不那么遥远的彼方,其实就离他家只有一趟全程的地铁的距离,如果他真的愿意,或许他可以考虑把那辆德国大众丢给我,然后再自己乘坐地铁回家。
我们离开那栋低矮狭小的公寓时,火急火燎地赶上了最后一般地铁,他柔弱无骨地倚在我的身上,貌似是有些困了,那几日昼夜温差极大,黄昏时分气温骤降,我怕他着凉,便脱下外套搭在他肩膀上,他是比较精瘦的那一类人,肌肤很白,是亚洲人中少见的贴白种人的肤色,不过我也有理由合理猜测这人是一个不爱出门的懒鬼。
他的眼睛像一片海,是没被任何科考队所涉足过的未知的海域,晶莹剔透,纯粹的就像从天而将的灾厄,城市会在他的眼瞳里安静地燃烧,就连天空都充斥着汽油。我就这样默默地浮想联翩,眼睁睁地看着我们早就错过了的目的地,仍由那趟疾驰的列车把我们载往陌生的地域。
不巧的是我们乘坐的是一趟环线地铁,在经历了冰冷的一小时零六分钟后,地铁的门缓缓打开,我们又回到了原点。
这样的一幕并不陌生,在踏上那条逃亡之路后我们经常迷路,兜兜转转,自以为早就开往远方实际上却依旧是在原地踏步。
我叫醒了他,与其说是叫醒不如说是一把把他从我肩上抖下去,站台里空无一人,四周安静的就连我们交错有致的呼吸声都听得一清二楚,除了有点冷以外倒也没什么别的感受,硬要说的话就是有点阴森沉闷罢了。
“啊好困”他打了一个哈欠,扯住我的衣袖,又问我,“这是哪儿?”
“还在我们上车的地方,”我撇开他的手,“上了一趟环线。”
不出所料地,他恼羞成怒,就像一个还未长大的孩子,又是没完没了地抱怨,又是毫无征兆地大声叫嚷,好像上错车,搭乘一趟换线列车是我强行将他拐上去的,于是我转过头,故意用他那种还未睡醒的语调问他:“不是你要上车的吗?”
“你都不知道拦一下我吗?”
“……真应该一脚把你踹下站台。”我冷笑了一声,转过头没正眼看他,便吐出了这句话。
“有本事你来啊,啊好困”他又打了一个哈欠,漫不经心地说道。
然后我趁其不备出其不意地狠狠地踹了他一脚,真踹啊,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啊!好痛!真打啊!我开玩笑的你听不出来啊!”
“哼,听不出来。”
之后我们留在悟开出来的那辆白色大众轿车里过夜,依靠猜拳得出的结果决定谁挤在副驾驶室,而被幸运女神眷顾的那位当然是有权利在相对而言较为宽敞的后座勉强歇息一晚,原本是我猜拳输了,但是他措辞强烈地要求我睡到豪华VIP座,自己偏要蜷缩在狭小的副驾驶室。那会儿他还没长到一米九,不过个头也不矮,站在一众同龄人中那可真是鹤立鸡群。
“那样睡着会有安全感嘛~~”他叼走我的外套,将躯体慢慢蜷缩成一团,像一只即将入睡的小猫一样,不得不说在后来的逃亡旅途中我们真的收养了一只白色的狮子猫,只不过在暴乱中被对面穷追不舍的警察给乱枪射死了,不然它将和我们一起完成一项伟大的探索之旅,然后在被我们从Rebekah手中买下的大豪宅里陪着我们一道死去。
我醒来的时候看着悟在睡梦中喃喃呓语,紧拧着眉头,快要到一米九的高个子蜷缩成浸泡在羊水中未成形的婴儿的姿势,好像有一条无形的脐带与他紧密相连,便于他在梦中获取充足的养分。
悟的睡相其实一点也不好,无论是在窄床上还是在皮质柔软的沙发上,他晚上会习惯性地蹬床和踢被子,冬天的时候还略微收敛,到了夏季,尤其是在只有依靠电风扇降热的卧室里,他晚上睡着睡着便会把搭在腹部的毛巾被抖掉,然后整个身体摆出一个“大”字,曝光在漆黑的夜中,他就像一个正处在三四岁年龄的男孩儿,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顽童,我猜想如果未来我们领养了一群孩子,就像教那群男孩儿跳芭蕾的Rebekah和Bill一样,等到悟和我都垂垂老矣,坐在摇摇椅上享清闲的时候,他也一定不会放过捉弄那些孩子的好机会,一定要把其中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儿惹得怒不可遏,然后摆着难看的鬼脸说着满是刺儿的话安慰她,顺便借机溜出去买一大堆零食,随后美名其曰道自己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受儿孙爱戴的好家长。
在车里睡了一觉醒来还是觉得太冷了,我叫醒了他,他迷迷糊糊地醒来,一脸的不悦。
“干嘛?我还没睡醒呢……”
“你该回家了,在外留宿这么长时间你家里人怕不是要急死了。”
“急死了就急死了呗,我又不急……啊……好困~~”他伸了一个懒腰,车内的空间对于两个正在长身体的男孩儿来说实在是太过狭小,嗯,22岁应该还没过可以被称作“男孩儿”的年纪吧,我轻叹一口气,毕竟我也不是乐意于把好学生拽下水那种幸灾乐祸的混账东西,所以当时我真心希望他的话只是在与我置气,或者又只是在与他的家人置气。
如果他真走了的话确实有那么点孤单罢了。
“你真不害怕你家里人追过来把你拖回去暴打一顿?”
“嗯?至于暴打一顿这么严重吗?不过是小事一桩嘛~”
“小事一桩?那你害怕警察追过来发现我们抢劫了一家中介所然后把我们都丢进看守所吗?”
“……嗯,好问题,”他慢悠悠地说,“可惜我没仔细想过,所以等他们追过来再说吧。”
他说完便继续倒头呼呼大睡起来,好像夜不归宿这种让人提心吊胆的事只是小事一桩而已。
Yep,It’s just a champagne problem.
动身前往美国的前两天,悟生了一场大病,我拖着他来到硝子家看病,对方说是支气管炎,悟一边咳嗽一边大声舞气地和好不容易蓄起长发的女士争论不过是小感冒而已,说这么小的事情至于夸大到这种要死不活的境界吗?叼着劣质女士香烟的女人最后懒得和他争论,将清洗好身份的护照递给我后便抄起放置在冰箱旁的扫帚撮箕两件套连人带垃圾将我们一并轰了出去。
回到暂居的公寓后我逼着他吃药,What a F***,那种端着碗追着人满屋子到处跑的经历我真他妈不想再次重复第二遍,他拿着我刚刚递给他的白色薄白衣满屋子乱窜,好不容易逮住他把药送到他嘴边他又说水凉了杰要谋杀我谋杀一只无辜的五条悟你居心何忍?后来我也懒得收拾他了,把药撂在堆满杂物的小小的四方餐桌上,佯装出一副我压根就不在意五条悟是死是活的模样把卧室门一摔——爷不伺候你了。
第二天我早上起来,桌子上的药不见了踪影,我又去垃圾桶看了看,果然是被他扔了个一干二净。
唉,烦死了,我心想,带着他觉得心烦意乱,不带着他又觉得送佛送到西,帮人帮到底,半途而废那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真是令我左右为难。
He is a big champagne problem.
我们乘坐的渡船本应该直达美国,但是中途出了点小意外,一个刚来船上办事的年轻水手不幸地认出了我们,于是他偷偷地报了警,但是被警觉的悟发现了,便死在了我拿把史密斯威森枪下,枪声引来了不少乘客,为了不影响我们此次旅程的计划,悟先开枪打死了手无缚鸡之力的乘客,然后径直前往驾驶舱,打劫并杀害了年逾花甲的老船长,我负责将他们的尸体统统扔进海里喂鱼,这样便销毁了人证,渡船是晚上抵达船港的,我和悟趁着夜色把渡船上的汽油全部倒在甲板上,然后伪造了船只失火的证明,为了不让人怀疑这艘灾厄之船在进港之前就人走茶凉,悟把两个吓得不省人事的船员绑在驾驶舱里,让熊熊火焰把那两个不幸的基督教徒活活烧死,以便他们光明磊落地去见他们无所不知的天父,他们无所不能的神,他们全知全视的上帝。我们如料想般顺利脱身,然而下船的时候才发现这艘船临时改变了航向,我们并非来到美国,而是墨西哥。
“他妈的,那老头儿骗我们!”悟在得知了这个消息后犹如五雷轰顶,整个人前一秒还容光焕发,下一秒就跟个被风干了的酸菜一样焉了下去,他边走边踢着脚下的易拉罐,发出难听的声音也不以为意。
“别他妈瞎踢罐头了!你拿到那些证件没有?”我有些烦躁,大概是被船上的那些已死之人死前的呻吟和求饶搅的心神不宁,又或者是出于,愧疚。
对,愧疚。
“那么凶干嘛!!”他反驳道,从口袋里拿出一沓花花绿绿,大大小小的证件,“不表扬我就算了还他妈的凶我,有病啊?”
随后我看着他如孩童般置气地朝前走去,他倒是想看我在后面穷追不舍然后放低姿态哭着求他原谅我,可惜我早就习惯了他那副我行我素的操蛋脾气,他走的越快我就故意走的越慢,甚至会停下来,然后在慢悠悠地追上去。
悟在一个路口停了下来,惨白明亮的月光竟然掺杂着他银白色的发色刺的我双眼生疼,他半边身子浸没在月光下,另一半陷进漆黑而绝望的泥沼中,好像是无意间坠入人间的月神之子,清冷,不拘泥于这昏暗世界的一分一毫。
怎么说呢?确实捏揉矫作了些,但是如果没人知道他所犯下的亵渎上帝的光辉事迹的话,又或者抛开他本就拥有的,身为人的劣根性,那么他站在哪儿,哪儿就是教堂,他就是全新的,没有瑕疵的神。
“夏油杰你他妈在讲些什么鬼话,”大概是因为悟刚刚沉思的东西太过文艺,肉麻得我自己都鸡皮疙瘩掉一地,“五条悟他妈的就是一个没有脑子的疯子。”但就算是我自己骂自己也好又或者是自己狂拍脑门儿让自己赶紧清醒过来也好,但不可否认的是,五条悟他妈的就是一个神迹。
一个货真价实的神迹。
Epiphany.
He is a real epiphany.
那天晚上我们决定先租一间小旅馆,我们太累了,实在是太累了,“我一定要好好睡一觉。”悟说,我清理着我们两人的衣物,心里盘算着应该怎样处理那些沾满血迹的赃物,我从他的裤兜里掏出一串项链,应该不是他本人的,反正不是偷的就是抢的,“这是什么,你又从哪里拿到的这串项链?”“嗯?”他从床上爬了起来,看了看我,说:“啊,这个玩意儿啊,是那个老头儿脖子上拽下来的。”“那个船长?”“不然嘞?”
那是一串里面可以装小照片的用来纪念过世之人的项链,我曾经在照相馆里见到过,也不贵,如果壳子不是纯金或者是纯银的话。我把它打开,盯着它看了一会儿,然后用尽全力把它连同手上的衣物一道砸向半梦半醒之间的五条悟。
“你今天怎么回事啊夏油杰!!脑子掉臭水沟里了吗?!”他愤怒地朝我叫喊道,肉眼都看得出来他是在气头上。
“给我一个枪杀他的理由,五条悟,你明明知道他是无罪的,他什么也没看见,”我顿了顿,又说:“我猜他一定求你放他一马,因为他还没给他的妻女上坟。”
“你他妈知道还问我。”
“那你为什么那样做五条悟!!操你妈你良心被狗吃了?!”
“他是什么都没看见啊,”他故意拖慢调子,然后耸了耸肩,说,“但是我看见了,我思故我在嘛~~咋了?没听过这句话?”
我带着满眼的恶意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点了一支烟,背朝着他倚在床边自顾自地抽了起来,尽管我知道他一向不爱烟草的味道,他也很少抽烟,但我他妈实在是想不通这人脑子里到底装了些什么稀奇古怪的糟心玩意儿,我越抽越难受,随后扔掉了手里的烟蒂,竟和他在那张摇摇欲坠的床上一边大打出手一边耳鬓厮磨,我先开始掐住了他的脖子,他那时穿着宽大的V字领,精致的锁骨和美好的肌肉线条在窗外路灯的照耀下隐隐约约地闪现出来,仿佛蒙了一层轻纱一般温润丝滑,他越挣扎我反而约有种“干脆就在这里结束一切”的冲动,直到他趁我不备那一把上好膛的伯莱塔手枪抵在我的下巴上,我才意识到他真的要断气了。
随后我们在这间出租屋内射杀了一位尾随而来想要逮捕我们的刑警,然后悟拿着枪指着闻讯而来的旅店老板的太阳穴,勒令他准备一口麻袋,被吓得魂飞魄散的小老头为了保命只得爬进满是灰尘的杂物室,翻动麻袋的时候里面还扑腾出来一窝老鼠,那窝老鼠四散而逃,仓皇的模样突然让我想起那艘船上的人和事物。
“指不定那上面还能开出花来。”悟指了指不远处我们抛尸的拐角,他又兴奋了起来,挽着我的手臂又蹦又跳,好像刚买了彩票就中了五千万似的,甚至比得知这般天大的喜事还要高兴,还要得意洋洋。我那时才拿到驾照,上路还不是很熟悉,所以开车这种事都交给悟来干,反正他也闲着没事做,把他晾在一边要是让他无聊起来反而更甚令人恼怒。
我们一路朝南,大抵也是朝着美墨边境的地方一直开,尽管悟并不知道他开的是什么路走的是哪条道,但我还是怂恿他让他继续开,欺骗他用不了多久我们就可以穿过边境线,“然后我就带你去洛杉矶,”我说,“那个让你魂牵梦绕的城市。”“真的?!”他放声尖笑,也不管我脸上是怎样夹杂着好笑和悲哀的复杂表情,他开始唱歌,只有在他唱歌的时候我还觉得这人的脑子还算是正常,不然总是带给我一种随身携带着一颗已经开始倒计时的定时炸弹的错觉。
——“I had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I had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A marvelous time
Ruining everything
A marvelous time ”
在计划去美国的那段时间,约莫是初秋的时令,我从硝子的来信中得知我那天杀的父母终于分道扬镳,然而他们谁也不愿意认养他们的两个女儿,于是便向邻居编造了一个漏洞百出的谎言,我那心善的邻居听信了他们肮脏的谎话,将两个才上初中的女孩儿一股脑丢进了福利院,“过的怎么样?”我在电话的另一端,隔着偌大的太平洋询问道。“挺舒心的,”她们说,“无论你变成什么样我们都会等你。”言下之意,我知道的,她们说,我应该回家了。
原来我一直在流浪,我苦笑道。
一直在流浪。
只不过身边多了另一个被我坑蒙拐骗进来的可怜虫,况且他还是个疯子。
You can run but only so far.
那一晚我问悟,如果,我是说如果,那天我把你苦口婆心地劝回家,我们是不是就不会整天提心吊胆地东躲西藏。“放你妈的屁,老子会回去,会回去乱枪打死他们,”他迷迷糊糊地说道,“然后再跑出来找你,然后再提心吊胆地躲躲藏藏,然后再烧一艘更大的船。”
我被他这番回答噤了声,随后我们相拥在一块儿,借着彼此的温度安然入睡。
睡前他涕泗横流地问我,为什么那么粗暴地伤害他,“我做错什么了吗,杰?”我默不作声,居然谋生了想要一枪崩了他的冲动,但很快我便将这可怖的想法从我的脑海里驱逐了出去,它太可怕了,太骇人了。我低声细语地向他道歉,对不起,我说,对不起,我擦去他左边那只冰蓝色眼睛流出来的眼泪,对不起,对不起。
老子信你个鬼啊,夏油杰,我不信。
Well, That’s just a champagne problem.
在我们洗劫了一家高奢店后,按照悟的话来说,我们在北美大陆彻底火了,然而被搞得人尽皆知的代价便是无休无尽地逃亡,就像一个死循环一样,逃亡,随着性子把某个不幸运的家庭洗劫一空,随后再度逃亡,再度重操旧业。
不过是小事一桩而已,我也开始学着悟那样冠冕堂皇地找些理由来安慰自己,“只是杀了几个人而已,没人知道这事儿是我们干的”“放轻松,警察们搜集证据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呢,毕竟是天衣无缝的案发现场。”
Our hometown skeptics called it Champagne Problem.
我们的车开到一个没落的教堂外,悟停了下来,说是要整理后座那些散落一地的黑胶唱片,他有一个很古怪也很奢侈的癖好,那就是收集唱片,所以这也花了他不少的精力,“我又不缺钱,花钱买个乐子呗。”实际上却并非如此,毕竟只有在他纵情歌唱的时候我才能依稀感觉到我,他,我们都活着的脚踏实地的触感。
他指了指那座教堂,幽幽地对我说:“我觉得那里曾经是疯人院。”
我开玩笑说:“嗯,那是为我而建的。”
“不,是为我们而建的。”他说。
——“Your mom’s ring in your pocket”
“My picture in your wallet”
……
——“Your heart was glass, I dropped it”
“Champagne problems”
Champagne problems.
“杰,莱蒙托夫的诗长得有我好看嘛~~”“没有,怎么了?”我问。“杰一天到晚手里都捧着他的书,真好奇怎么没看成近视眼……”“首先,”我合上书,故作严肃的神情看着他,然后义正言辞地说道:“我不是每天都只看莱蒙托夫的诗集,偶尔还会看海涅的诗,其次,”我清了清嗓子,“你是要把我压的窒息才满意吗?赶紧从我身上滚下去!!”“哇~~好凶哦~”他含着一支橙子味儿的棒棒糖,吐息间都是柑橘的味道。
我们的车在偏僻的国道上抛了锚,幸好悟转向及时,不然刚刚经历过过急刹车的方向盘一定会失去控制,然后我们便一并冲进沙漠,伴随着发动机巨大的爆炸声死于非命。
“给我念几句他们的诗呗。”
“那悟再给我唱几首歌好不好?”
“不,”他说,“我刚刚嗓子都要吼没了。”
我笑笑,想伸手触碰他的蓝眼睛,我盯着他的眼睛看了许久,思绪却飘到了过分久远的,我从未亲身体验过的18-19世纪的淘金热年代,头顶上方高悬的太阳,那片金色的光芒在那湛蓝色的汪洋里若隐若现,碎成无数块闪闪发亮的金子,漂亮的瞳孔中倒映出我的影子,飘忽不定,好似水中的沉船。
每个人都渴望拥有那双蓝眼睛,渴望至极,哪怕最后看似飞翔却实则坠落。
“《帆》,米哈伊尔·尤里耶维奇·莱蒙托夫,”
“蔚蓝的海面雾霭茫茫,孤独的帆儿闪着白光!”
……
“它到遥远的异地寻找着什么,它把什么抛在故乡?”
……
“唉,它不是要寻找幸福,也不是逃避幸福的乐疆!”
……
“不安分的帆儿却祈求风暴,仿佛风暴里有宁静之邦!”
……
他突然坐起身,整理了一下乱糟糟的头发,转过头看向远方,“你看过艾米莉·狄金森的诗歌吗?”他头一次这样问我,竟然令我措手不及,噤若寒蝉。
“怎么,突然感性起来了?”
“没有,原来在书上翻到过。”
“叫什么?”
“《去天堂》”
“……抱歉,没看过呢。”我回应道。
“我不信,杰,我不信。”
他翻下车,走到后座翻捡着东西,随即我便听见几声枪响,Well,唯恐天下不乱的五条悟总是这样,一定要搞出天大的动静才能好甚消停一会儿。
“你有病啊?人家鸟群招你惹你了?猎捕野生动物在墨西哥可是要蹲局子的。”
“我就是有病,”他挑了挑眉,说道,“老子就是他妈的有神经病才会爱上你!”就算我没打正眼看他,从他那咬牙切齿的语气里也能感受到他情绪的爆发,靠,谁他妈之前还幽幽地对我倾诉自己嗓子都要吼没了的事实,“夏油杰,我他妈爱你爱了整整六年!操他妈的!而你连一句‘我爱你’都说不来!”
随后他不停地鸣枪,一会儿对着广袤无垠的天空,一会儿对着仓皇而逃的鸟群,一枪接着一枪,好似是烟花炸裂时招人注目的声响。
说实话有时候我真害怕他举着枪问我,对我说出“My heart scares you and a gun doesn’t?”这句话,不过幸好在刚刚那番激烈的斗争中他给出的是肯定句而不是疑问句,不然我可能会抢先一步死在他前面。
等他冷静下来,我看见他拿出一个吹泡泡机,孤身一人坐在墨绿色的车前盖儿上,悠然自得地吹起了泡泡。透明的肥皂泡照映出不掺杂其他杂质的蓝色,或许是顶头上的天空,又或许是他那双剔透的蓝眼睛。
那天夜里我们把车开到一处加油站内,还是和原来一样的规矩,在残忍地杀害便利店的职员后,我们一拍即合,将就着就在那间简陋的掉了一大半墙皮的店铺内过夜。
“我想哪天可以去抢一个银行,”悟蜷在我的怀里,他每说一个字,银白色的发梢就蹭我的下巴一下,痒痒的,摸上去就像是曾经被我们当做这趟荒诞旅途中唯一的乐趣源泉的那只白色狮子猫的柔软触感,“这样我们就成为了百万富豪。”
“嗯,然后呢?”
“啊……”他咳嗽了几声,看来是支气管炎又犯了,“我们就以米基和麦勒丽的名义买下Rebekah和Bill的豪宅。”
“啊?”我下意识地摸了摸他的额头,在确认这人没发烧也没睡着后我便开始顺着他的话往下接,反正离天光大亮还有很长很长的距离,不妨和他幻想一下如果我们能安然无恙地活到暮年时的愉悦时光。
反正都是假的,我自嘲而悲切地忖度,毕竟就连一时风光无限的邦尼和克劳德最后都惨死于乱枪之下,而我那时却又迫切地希望我们能够美梦成真。
“嗯,”他点了点头,“然后把和我们有嫌隙的领居家里的狗偷出来,染成酸橙绿色。”
“哪有那么多和我们有嫌隙的人……”
但他似乎是没听到我在说什么,或者是听到了但不想回答罢了,“荧光绿怎么样?夜里会发光的那种?”
“也不赖。”
我“咔哒”一声摁动了打火机,黑色的洞口蹿出一束火苗,怀里的人动了动,伸手想要触碰火苗,我下意识地拍开他的手,小声警告他:“烫不死你。”“烫不死。”他笑嘻嘻地看向我,那双蓝眼睛即便是被黑暗包围也照样熠熠生辉。
“杰的口袋里都装了些什么啊?”
“靠,不要随便翻人东西,跟条丧家犬一样。”
他没说话,从我上衣口袋里掏出我的钱包,还有一个脏兮兮的小礼盒。
“哇!杰还随身带着一枚戒指耶!是要向我求婚吗?”
“不是,”我吐了一口烟,皱了皱眉头说道:“这是我妈的东西。”
“那你的钱包里为啥有我的照片?”他把那张照片拿出来,瘪着嘴盯着看了好一会儿,“啧,照的好丑。”
“给你上坟用的。”
“你他妈倒是把我拍的好看一点啊!!”
“……下次一定。”
其实也不是没有闲心和悟谈论过我们的葬礼,比起悟那种浮光跃金的猜想,我更希望它像一场原汁原味的西式婚礼,但不要迂腐陈旧,与其那样还不如曝尸荒野,葬礼要和婚礼一样浪漫,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不足的地方,那或许就是太过铺张浪费了吧,至于万人簇拥什么的,我只希望到场的是人不是冤魂就好。
葬礼和婚礼上要有阳光,要有气球,要有成百上千只白色的气球,然后再看着它们一起破裂,发出隆隆巨响,偏偏就要搅得六尺之下的亡灵都不得安息。
毕竟我的悟是一代传奇,是好莱坞的英雄,是名人堂里最耀眼的巨星。
他没有这个腐朽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没有这个守旧时代里最精湛的演技,但他有一团银白色的如蒲公英般的头发和一双足以让城市都安静燃烧,天空中都充斥着汽油的蓝眼睛。
因为是悟,所以什么都能轻易做到,所有的事对他而言都是小事一桩。
It’s just a champagne problem.
天际线那边翻起鱼白肚的时候,我和悟动身启程,走到那辆墨绿色的敞篷车旁时,一辆福特车从我们身后驶来,然后我们顺理成章地劫持下了这辆车,临走的时候悟转过身,特意对着已被五花大绑的倒霉车主说了一句儿童节快乐。
“J’espère que vous passerez de bonnes vacances!!”他兴高采烈地对着惊恐失措的车主喊道,随后洋洋洒洒地朝着天上开了一枪。
我们特意重新置换了车载音响里所有的音乐,开动发动机的时候,悟问我要不要开个车试试,我想着开就开吧,反正这条国道上也没什么人。
“好耶!我终于不用伺候你了!!”
谁伺候谁啊?我心想,然后恶狠狠地瞟了他一眼。
我们依照惯例边放着歌边飙车,音响里的音乐和窗外呼啸着的风声搅在一起,让我想起了成百上千的气球一起破裂时的隆隆巨响。
——“I don’t like a gold rush gold rush”
“I don’t like anticipating my face in a red flush”
……
准备好了吗,悟?你现在反悔还不算晚哦。
——“Everybody wants you”
“Everybody wonders what it could be like to love you”
“Walk past quick brush”
……
走吧!带领我们前往国境之南吧!带我去洛杉矶,带我去那个任何美梦都能成真的城市!
——“so inviting I almost jump in”
so inviting,
I almost jump in.
……
让我想想还有哪些地方讲漏了,如果不知道从何而谈的话那么也就没有什么可以再值得一说的了,现在的我还不确定车内的情况到底是个什么鲜血淋漓的惨状,但如果悟还能侥幸逃过一劫,没准我们就能名正言顺地从Rebekah和她那因为兴奋过度而犯病而死的丈夫Bill手中买下那栋梦寐以求的豪宅,再找一个机会把和我们有嫌隙的邻居家的狗偷出来,染成荧光绿。我们的派对高雅别致不着边际,只是有一点吵,硝子会隔三差五地告诫我们要趁早安定下来,如果哪一天我的心跳停止,那一定都是悟的错。
我很高兴在临死前我并不相信这个唾手可得的幻想,因为它会停止我的呼吸,而我愿意多看上一眼这个稀奇古怪的尘世,因为这里还有我们未能完成的丰功伟绩。
我想,再也没有人会把悟那颗如无暇玻璃的心摔得粉碎,他照猫画虎般学着伊莎多拉·邓肯跳舞时再也不会有人放开他的手,没有人让他独自站在门外,冷眼看着他垂头丧气地站在台阶上,也不会有人看着他一个人寞落地坐在一辆老旧的绿皮敞篷车的端盖上,目光涣散地吹着泡泡。
我曾经和他说过,如果他不跟着我浪迹天涯或者半途弃暗投明,他那颗如无暇玻璃般的心就不会被摔得粉碎,他会单膝跪地抬头问一位懵懂无知的新娘愿不愿意与他携手共度余生,他最终能找到他的真爱,那位新娘将会修补我留下的伤痕,她会和他一起跳着伊莎多拉·邓肯的舞蹈,把脚踢过头顶,永远不会让他独自一人垂头丧气地站在台阶上,会陪着他坐在一辆老旧的绿皮敞篷车的端盖上,一起麻木地吹着泡泡。
“是啊是啊,杰说的没错,她本会成为一位可爱的新娘,”
“只可惜她没脑子。”
“麻烦下次不要再问我这种,”
“不值一提的问题了。”
悟说。
-End-